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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电: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批准比易股份(603215.SH)特定用途发行A股的申请。根据公司9月10日披露的《特定目的股票发行募集说明书(修订稿)》,A股拟向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发行,发行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其他守法法人、个人及其他合格机构所有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认购其管理的两个及以上产品的,视为发行。发行信托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全体发行人均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工作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以上。此次的行动类型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A股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56,384,385股(含),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定向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2,474,900千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中伊梯产业园智能厨电建设项目(二期)。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此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尚未确定。最终,我们将在发行完成后在“发行情况”中告知您本次发行的A股是否因利害关系人认购而纳入关联交易。这将在报告中披露。截至招股书刊登之日,比易集团直接拥有公司55.8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志洼先生n通过比易集团和比易香港间接拥有公司61.82%的投票权。同时,温继旺担任公司总裁,也是公司的实际管理者。根据发布到特定对象的上限来计算,即使发布到特定对象完成后,文继旺仍然是实际管理员。本次针对特定对象的发布并不意味着公司管理层发生任何变化。本期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唐青、友通。
(责任编辑:孙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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